2024年的最后一天,四川藥監局發布了行政處罰公告,四川金方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劣藥被處罰,其中企業被罰沒超41萬、企業負責人被罰沒2.43萬元、質量負責人被罰沒1.97萬元。
- 4-8月共計5個月,企業負責人5個月的收入共計22130.34元,平均每個月稅后收入4426元,即使算上五險一金扣除部分稅前工資也不會超過7000元,這是企業負責人的工資?
- 4-8月共計5個月,質量負責人5個月的收入共計17870.34元,平均每個月稅后收入3574元,即使算上五險一金扣除部分稅前工資也不會超過5000元,這是質量負責人的工資?
對于企業而言,關鍵人員都才這點錢可以看出來企業管理的投入是多么吝嗇、也可以反映出企業質量管理的態度和對GMP的敷衍,俗話說一分錢一分活,我們不否定有很多人薪資與能力不成正比,但是關鍵人員如此之底的工資定然對應著其專業能力不過關,所以企業被處罰其實是早晚得事,這就和在寒冷的冬季穿著單薄的衣物在室外活動,寄希望于陽光的溫暖是不會長久的,終究會被寒冷包圍,也終究要承擔衣著單薄的后果;小編真的很心疼兩位關鍵人員,拿著賣白菜的錢且操著賣白粉的心,最終還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但收入被沒收還被額外處罰,真乃千古奇案,還有可能登上失信名單影響后期的從業,同時也好奇生產負責人是如何躲過這潑天富貴的,生產劣藥生產負責人不可能沒有參與,除非……在2025年的伊始之際,小編希望這篇文章給夠再次給廣大制藥人敲響警鐘,誠實守信從你我做起,牢記法規遠離紅線,警鐘長鳴;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川藥監處罰〔2024〕4004號 違法事實:當事人生產銷售假藥中藥飲片“山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
- 沒收中藥飲片“山藥”(批號:230501)7kg;
- 對金方公司處以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三倍的罰款30萬元。
- 沒收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唐*彬2024年4月至8月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金方公司所獲收入22130.34元,并處所獲收入百分之十的罰款2213.03元。(罰沒款合計24343.37元)
- 沒收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王*2024年4月至8月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金方公司所獲收入17870.34元,并處所獲收入百分之十的罰款1787.03元。(罰沒款合計19657.37元)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11.40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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