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09:23:44來源:GBI瀏覽量:696
2月3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其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組織制定的《公立醫院成本核算規范》(下稱《規范》),以健全公立醫院管理制度,推進公立醫院質量發展。
《規范》明確,醫院成本是指醫院特定的成本核算對象所發生的資源耗費,包括人力資源耗費,房屋及建筑物、設備、材料、產品等有形資產耗費,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耗費,以及其他耗費。醫院選擇成本核算對象、開展成本核算應當與成本信息需求相關、相適應,按照重要程度區分核算,成本信息需確保真實可靠、內容完整、及時收集處理。不同醫院或同一醫院不同時期,對相同或相似對象進行成本核算時應保持連續一致,確保成本信息相互可比。成本核算應當滿足內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醫療服務定價以及績效評價。為保障醫院成本核算工作的開展,醫院需成立成本核算工作領導小組,并由醫院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明確承擔成本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并在其他各部門設立兼職成本核算員。
《規范》將醫院成本根據核算對象分為科室成本、診次成本、床日成本、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病種成本、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DRG)成本;成本項目分為人員經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其他運行費用等7大類。《規范》指出,醫院成本核算單元應當按照科室單元和服務單元進行設置,根據不同的核算目的和服務性質對成本信息進行歸集和分類。其中,科室單元主要用于科室成本核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診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等;服務單元以醫療服務內容類別為基礎,主要用于病種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等。
此外,為保證成本信息質量,醫院應定期產生成本報表和成本核算報告,并依據管理需要進行分類;結合經濟運行等相關信息,開展成本核算結果分析,制訂成本控制措施,提出改進建議。
聲明:本文系藥方舟轉載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臺觀點。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本網站留言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