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體偶聯藥物 (ADC) 將抗體的特異性和長體內循環時間,與化學細胞抑制劑或其他活性藥物的毒性結合起來,使用適當的化學接頭來降低全身毒性并增加治療指數。這種大分子和小分子的組合增加了復雜性。需要多個生產過程來生產天然抗體,藥物和接頭,然后偶聯形成最終的抗體-藥物偶聯物。
上述各組分偶聯的過程增加了控制點的數量,使得在產品開發生命周期中需要額外的規范和強化的分析表征。分享一篇諾華等多家藥企聯合發表的文章,闡述從CMC監管角度對ADC藥物的考量。
關于ADC工藝變更的考慮
與其他生物分子一樣,ADC的制造工藝在開發或上市后也會發生變化,因為人們期望提高穩健性或簡化工藝,更改或增加制造商,擴大規模,提高產品質量或穩定性,或適應不斷變化的監管期望。ADC整體制造工藝的復雜性在確定如何充分應對變更的影響時帶來了額外的挑戰。ADC開發商有責任評估工藝變更是否會對ADC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產生負面影響。本節詳細介紹了中間體,DS (原料藥) 和DP (制劑) 工藝變更的注意事項。
風險分析:藥物,連接子和藥物連接子中間體是小分子,這意味著它們的特征非常明顯,通常有全面的分析方法來證明結構,純度和雜質概況的一致性。藥物連接子生產和放行過程中的檢查點通常為控制影響ADC的雜質提供了最佳機會。在典型的ADC偶聯工藝中,偶聯反應后會進行UF/DF以去除源自藥物連接子中間體的試劑,溶劑和其他低分子量雜質。在某些ADC工藝中還會使用色譜步驟去除小分子雜質。因此在藥物連接子生產工藝中,通常可以充分控制由藥物連接子生產工藝的變化導致的未偶聯雜質對最終ADC DS和DP產生的風險。工藝變更后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圖9A):如果對藥物連接子中間體的分析評估表明,在工藝變化之前和之后,藥物連接子中間體具有相同的結構、可比的純度分布和反應活性,則該評估通常不需要對衍生的ADC DS或DP進行可比性研究。如果發現純度/雜質概況存在顯著差異,建議進行風險評估,以評估這種差異對最終ADC藥物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響,并應注意與藥物連接子的預期用途保持一致,而不是基于對ADC DS或DP的期望。關于是否要求對新雜質進行鑒定的決定應側重于DS和DP中雜質水平帶來的風險,可參照上文:文獻分享:從CMC監管角度對ADC藥物的考量 Part I。
圖 9A. 藥物,連接子或藥物連接子中間體工藝變化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mAb中間體是一種大分子,其質量屬性的完整分析本身就更加復雜。隨著先進分析工具的發展,表征mAb中間體結構和監測關鍵質量屬性 (CQA) 的能力已經變得更加成熟。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風險,如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可能不夠靈敏,無法檢測到可能影響最終ADC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所有質量屬性。- 評估重點:應評估mAb中間體的細胞系,細胞培養,純化或分離過程中的工藝變化。與任何mAb藥物一樣,mAb中間體在mAb水平上控制的質量屬性也應在ADC中保持控制,如糖基化,外來病毒和宿主細胞蛋白等。另外,確定mAb中間體是否適合反應和偶聯過程的質量屬性 (如靶標結合和參與偶聯的正確氨基酸) 應在mAb生產過程中進行測試,并且可能需要進行可比性測試。
- 工藝變更后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圖9B):如果在mAb中間體階段進行的可比性研究成功證明了工藝變更后純度、雜質和穩定性方面的可比性,則無需在DS和DP階段采取進一步行動,因為質量已得到充分保證,無需在DS或DP中再次證明。如果無法確定mAb中間體的可比性,但已成功證明DS和/或DP的可比性,則建議對mAb中間體的差異進行風險評估。另外,不會對后續偶聯過程或ADC DS的CQA產生不利影響的非關鍵質量屬性的差異并不妨礙對mAb中間體進行工藝變更。
案例分析:mAb中間體中工程化半胱氨酸位點的半胱氨酸化和谷胱甘肽化通常不是CQA,先驗知識表明在偶聯過程之前的還原步驟中半胱氨酸化和谷胱甘肽化會被完全去除,并且不會影響偶聯過程和最終DS的質量,因此半胱氨酸化和谷胱甘肽化作為翻譯后修飾的比例差異并不妨礙對mAb中間體工藝進行變更。相反的例子是,翻譯后修飾的進一步差異如mAb中間體中賴氨酸的糖基化,也可能影響賴氨酸偶聯ADC的藥物定位特征,這反過來可能對ADC的體外和體內穩定性產生影響,因此用于賴氨酸偶聯ADC的mAb中間體中賴氨酸修飾的顯著差異值得在ADC-DS和ADC-DP水平上進行可比性研究。
圖 9B. mAb 中間體的工藝變化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偶聯工藝的目的是從中間體生產ADC,去除雜質并制備DS。先進的分析工具被用于檢測組合分子的質量特性 (如DAR值)。- 工藝變更后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圖9C):ADC制造工藝 (偶聯工藝和DS處方) 的變更應與其他大分子產品的變更處理類似。一般建議僅在ADC DS級別基于風險評估進行可比性研究,以證明工藝變更前后ADC DS的純度、雜質、效力、穩定性和安全性具有可比性。可能證明可比性實驗評估合理的變更包括處方變更、偶聯反應緩沖基質的變更、制造地點或規模的變更。但是,如果工藝變更導致DS不可比,或者變更可能影響DP的制造或質量,則應考慮在DP進行額外的可比性評估。
案例分析:例如,如果DS的處方 (pH, 糖, 濃度) 發生變化,則可能需要在DS和DP層面進行可比性研究。例如,如果DS是冷凍液體,而DP是凍干小瓶,那么DS的穩定性就不能直接從ADC DP的穩定性研究中得出。
圖 9C. ADC DS的偶聯和DS處方工藝變化的可比性評估決策樹
與其他大分子藥品類似,對于ADC DP的任何工藝變更,在DP階段都可能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可比性研究或前瞻性穩定性研究,以評估對藥品純度、功效和穩定性的影響。例如,對液體DP的填充量進行微調或對瓶塞涂層材料進行微調。
表2總結了為mAb中間體、藥物連接子中間體、DS和DP的可比性研究選擇的潛在質量屬性。此外,可以根據特定修改的風險狀況、從以前的工藝表征中獲得的工藝知識、以及特定特征 (如偶聯技術) 來證明質量屬性的選擇是合理的。- 對于mAb中間體,建議在工藝變更后比較純度、結合特異性、一級和高級結構。針對效力的可比性研究類型將取決于ADC的作用方式。如果沒有證據表明ADCC或CDC活性與ADC的功效相關,則研究這些就沒有價值,可以省略。
- 對于藥物連接子中間體,其可比性研究側重于純度和雜質概況以及種類的比較。對于在mAb中間體或藥物連接子中間體中發現的雜質或修飾,建議考慮它們對后續偶聯過程的影響 (區分可偶聯和不可偶聯的雜質) 以及對DS和DP質量屬性影響的可能性。
對于DS和DP,為DS可比性研究選擇的質量屬性包括藥物與抗體的比率 (DAR)、純度、效力以及一級和高級結構。如果工藝特性和產品知識已經可用,則可以使用這些信息來證明可比性研究的設計。例如,如果證明DS的DAR在工藝變更前后具有可比性,并且DAR分布在穩定期間不會發生變化,則有理由不在DP級別測試穩定性。
表 2. 為mAb中間體,藥物連接子中間體,DS和DP的可比性研究選擇的推薦質量屬性
關于穩定性方面,適用于其他生物制劑的基本原則同樣適用:- 在GLP毒理學和GMP臨床材料之間進行的可比性研究中,通常不需要并行比較穩定性數據。
- 如果在臨床研究期間或商業批準后發生工藝變化,可比性研究應包括并行比較穩定性數據,即穩定性方案需要預見穩定性結果的比較。
對于mAb中間體、DS和DP可比性,有限時間的強制降解研究和并行比較可能比實時和應力研究方案更具參考價值。如果化學或生化特性的差異明顯,分析可比性研究不足以在工藝變更和/或加速的開發后建立可比性,則采用來自非臨床或臨床研究的額外證據是合適的 (類似于其他生物制劑)。非臨床和臨床研究的范圍和性質將根據各個申辦方的判斷逐案確定。這些研究的目的是能夠比較工藝變更前后的材料。例如,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影響保留時間或結合親和力的變化可以證明在嚙齒動物中進行PK研究是合理的 (而不是在人類中進行)。在適當的情況下,這些研究應該是直接的比較研究。
在早期開發階段進行的可比性研究不需要可比性方案,例如GLP毒理學批次和GMP臨床批次之間的比較。在早期開發中,由于對特定項目的知識和經驗有限,無法為可比性方案設定適當的可接受標準。但是,對于在臨床開發后期或商業批準后進行的可比性研究,足夠的生產經驗和臨床數據可以支持設定標準,強烈建議采用正式的分析可比性方案。- 早期階段 (GLP毒理與GMP臨床批次):在早期開發期間進行的可比性研究通常側重于評估與安全性相關的質量屬性,例如雜質概況、藥物載量 (DAR) 和效力。一個來自GLP毒理學工藝的批次和一個來自GMP臨床工藝的批次足以評估藥物開發這一階段的可比性。通常,GMP臨床材料應具有與GLP毒理學材料相當或改進的質量屬性 (例如純度提高)。毒理學批次和臨床批次之間應保持可比的DAR值。ADC的效力應包括在評估中,并應證明毒理學和臨床產品之間的細胞毒性相當。除非GMP生產工藝與GLP毒理學有顯著差異,否則通常不需要比較穩定性數據 (加速和/或壓力穩定性) 來證明可比性。
后期階段 (臨床工藝與關鍵工藝):后期開發期間進行的可比性研究應包括與安全性、功效、質量和穩定性相關的質量屬性評估。應比較純度/雜質概況、藥物載量 (DAR)、效力、初級和高級結構。建議包括現有和新工藝的合適批次,并應涵蓋工藝變化。應證明DAR和效力可比。與初始工藝相比,雜質分布可比或改善是可以接受的。應生成穩定性數據 (加速和/或應力穩定性) 以支持可比性的確定。
通用技術文件 (CTD) 的結構
ICH通用技術文件質量部分M4Q提供了有關在注冊申請中DS和DP的注冊檔案中呈現CMC信息的統一結構和格式的指導。檔案結構不應受到限制,只要化學、制造和控制信息在檔案中的位置合適且易于找到即可。然而實際上,為了確定格式是否適用于特定類型的產品 (例如ADC),根據作者的經驗,建議申請人在提交檔案之前咨詢相應的監管機構,以便滿足審閱者/評估員的期望。申請人可以根據遇到的具體情況靈活地選擇最合適的格式。下面簡要介紹了兩種最常見的ADC注冊申請檔案格式 (圖10),它們并不嚴格遵循eCTD格式 (但據報道已被接受)。根據產品和情況,也可以考慮兩種檔案格式之間的混合。- 選項A:一個DS文件夾檔案:藥物、連接子、藥物連接子和裸mAb是ADC藥物物質中間體,其CMC信息嵌套在DS模塊3.2.S.2.4, 3.2.S.4和其他相關部分中。S.2.4部分可根據需要為每個DS中間體劃分子部分。
- 選項B:有單獨的多個3.2.S文件夾 (例如ADC DS,藥物連接子中間體,mAb中間體各一個,如果適用,可能還有藥物中間體和連接子中間體)。每個文件夾都有一組文檔即3.2.S.1至3.2.S.7。根據ICH M4Q指南,當一種藥品中使用多種藥物成分時,信息應單獨呈現為一個完整的藥物成分,隨后是同一許可證下的其他完整藥物成分部分。
- 優缺點和推薦:一個DS文件夾 (選項A) 和多個DS文件夾 (選項B) 檔案都有各自的優勢。作者建議采用選項B的方法,因為它有助于行業準備檔案和衛生當局審查。它還可以高效管理后續生命周期活動,組織簡單,并提供有關ADC DS,藥物連接子中間體和mAb中間體的CMC信息。
作者想強調的是,無論采用哪種選項都不會將中間體 (旨在實現偶聯和準備適當最終產品的規范)和DS (旨在描述安全有效的活性成分的規范) 的期望和要求視為可比的。正如本文前面所述,減少不必要或多余的工作以促進ADC的開發應該是最重要的目標。如果多個ADC產品使用相同的藥物連接子或mAb,則可以重復使用每個單獨的藥物連接子或mAb文件夾,或在產品之間進行交叉引用。跨多個ADC產品使用ADC組件提供了一個利用平臺先前知識的明確機會,這些知識應在檔案中適當呈現,或者可以使用藥物主文件 (DMF) 來支持使用單個檔案的多個產品 (適用于所有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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