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16:45:46來源:GBI瀏覽量:772
在遴選國家清單藥品時重點考慮的因素有:①臨床必需、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的品種;②側重于重大疾病、急(搶)救、婦兒專科、公共衛生等領域用藥,重點保障國家基本藥物;③以醫療機構使用的注射劑型為主,適用的患病人群和疾病相對固定,不易濫用,同時根據匯總信息,綜合考慮兼顧口服劑型;④生產企業數量少,臨床需求量小且不確定的品種;⑤地方經直接掛網、自主備案和藥品儲備等措施應對后仍然供應不足或不穩定、存在供給短缺風險的藥品。國家制定清單以省級清單為基礎,國家短缺藥品清單共有6個品種,側重應對解決生產供應端短缺問題,保障藥品供應。國家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共有57個品種,側重在臨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給短缺風險的藥品,通過監測掌握藥品供應和使用情況,及早預警,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短缺情況發生。考慮到要求對國家清單中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測、動態跟蹤,因此將6個短缺藥品也納入重點監測范圍。國家清單包括注射劑型48個、口服劑型10個(其中硝酸甘油包括注射和口服兩種劑型),并根據短缺藥品實際供應情況,將實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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