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15:55:45來源:藥方舟瀏覽量:1483
12月21日,陜西、湖南、海南、山西、廣西、貴州、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11個省(區、兵團)共同發布《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公告》,開展省際藥品帶量采購,并委托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擔藥品帶量采購工作具體實施和日常事務。本次采購囊括省份最多,共涉及13個品種,包括11個注射液和兩個口服制劑。陜西、湖南采購量較多。與國采規則一致,中選企業將依次交替選擇供應地區。
本次省際集采采取兩個評分標準,技術標評分占綜合評分的20%,價格占綜合評分的80%。對于技術標評分,若申報企業數量大于或等于3家,將按照技術標評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其中,通過一致性評價、自產原料藥等條件被重點提及。作為中選的最關鍵因素之一,價格標準則采取1.8倍淘汰機制,即擬中選產品報價若高于同一目錄下最低報價1.8倍的將被直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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