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3 11:15:57來源:國家醫保局瀏覽量:1287
國家醫保局于12月13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醫保局有關司 (中心)負責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藥物經濟學專家等介紹2023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有關情況。
根據此前公布的2023年醫保目錄調整方案,今年的醫保目錄調整工作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今年的談判環節于11月20日下午結束,今年談判為期4天,共168個藥品進入談判競價環節,為歷年來品種最多的一次,涉及腫瘤、罕見病、慢性病等領域。
就在剛剛,國家醫保局公布了最終結果:
Q:今年是連續6年進行調整,結果如何?和往年相比是否達到預期?
A:2023年申報條件與往年基本相似,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者修改說明書的藥品,罕見病用藥,國家鼓勵研發的兒童藥和仿制藥以及國家基本藥物等。
經過相應的程序,今年的調整之后共新增了126種藥品,其中腫瘤用用藥21種,新冠抗感染用藥17種,糖尿病、精神病、風濕免疫等慢性病用藥15種,罕見病用藥15種,當然其中包括了一種罕見腫瘤跟前面的腫瘤用藥范圍有一個重復計算,其他領域的用藥有59種。
同時也調出了一種即將撤市的藥品。經過本次調整,醫保目錄內藥品的總數將增至3088種,其中西藥1698種,中成藥1390種,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用藥等重點領域的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在目錄調整的談判和競價環節,一共有143個藥品參加,其中121個談判或者競價,成功成功率84.6%,平均降價61.7%。目錄外藥品談判的成功率和降幅都與去年基本相當。我們疊加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的雙重因素,我們預計在未來兩年的談判協議期內,可以為患者減負超過400億元。
Q:本次目錄調整在程序上有哪些新的變化?
A:今年的國家藥品目錄調整遵循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分為了5個階段,包括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和結果公布共5個階段。
今年我們進一步優化了工作流程,具體有5個方面的變化或者是新的改進。
第一是工作規則更加公開透明,目錄調整堅持以公開促公平的原則,我們今年將協議期內談判藥品續約規則,非獨家藥品準入的競價規則和2023年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等規范性文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特別是針對續約規則的變化,我們專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聽取企業的意見,并且將形式審查結果和企業申報材料向社會公示,廣泛接受公眾的監督。
第二個變化是評價證據要求更加明確,今年我們優化了企業遞交的申報材料和談判材料,一方面明確申報材料主要用于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因此更加聚焦評審的需求,突出臨床價值導向,力爭藥品的關鍵信息能夠準確傳導給專家。另一方面,我們明確談判材料主要服務于談判的測算,更加關注藥物的性價比和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專家可基于企業提交的更加清晰明確的數據和關鍵信息進行了測算評價。
第三個變化是評審方式更加客觀科學,經過幾年的摸索,我們專家評審的規則更加的客觀以及趨于穩定,這也有利于給企業傳達一個穩定的預期。我們在評審中繼續采用專家討論和個人評分相結合同時進行的方式,臨床專家、藥學專家、醫保專家、藥物經濟學專家這4組專家同臺討論聯合評審,對藥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公平性、創新性等多個維度進行評價和評分,使藥品目錄與臨床用藥的實際醫保管理方式更加的匹配。
第四個變化是與企業溝通渠道保持順暢,今年我們從三個方面予以加強。第一是利用醫保信息平臺及時反饋形式審查結果和專家評審意見以及現場談判結果等工作進展,并在材料遞交期間,我們對外公布了咨詢電話,及時來回復企業的疑問。第二個是為確保企業熟悉談判規則,了解醫保方的測算方式,我們組織所有參加現場談判或者競價的企業召開了座談會,對談判材料和政策進行詳細解讀。第三個變化是測算過程中與企業一對一進行溝通,并且將企業的訴求和建議。
Q:請對我們這幾年的醫保目錄調整工作做一個整體的評價?
A: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一是醫保目錄藥品的結構大幅優化,保障的水平顯著提升。經過6輪的調整,國家醫保局已經累計將744個藥品新增進入醫保的目錄,其中談判新增446個,覆蓋了目錄全部31個治療領域。
談判準入的藥品當中,腫瘤用藥達到了100個,其他的如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用藥93個。
通過談判納入目錄的藥品,大部分都是近年近年來新上市的臨床價值較高的藥品,大量的新機制新靶點的藥物都通過談判納入了目錄。在2017年以前,我們醫保目錄當中沒有一個腫瘤的靶向用藥,到2023年版目錄當中,已經有74個腫瘤的靶向藥品,其中很多治療領域實現了不同代際的靶向藥的多樣化的選擇。同時6年我們累計調出了395個療效不確切,容易臨床上濫用以及臨床被淘汰或者即將退市的藥品。
從臨床使用情況來看,目錄內的藥品在醫療機構用藥的占比也逐年上升。
中國藥學會有一個調查,對部分樣本的監測表明,2018年到2022年醫保藥品使用金額占樣本醫院藥品,全部藥品使用金額的比例從82.28%上升到86.73%。醫保目錄通過吐故納新,引導我國臨床用藥提檔升級,多數治療領域已經與國際的主流的用藥看齊,所以醫保藥品的保障水平實現了跨越。
第二是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國國情的新藥的醫保準的機制和覆蓋,新藥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標準的形成機制。患者的負擔大幅減輕,國家醫保局出臺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建立了以新藥為主體的醫保藥品目錄準入的機制,基于藥品談判準入時的基金占用的預算和協議期間的實際占用的額度,制定了按比例梯度降價的簡易續約的規則。
根據藥品相對價值等變化,對于談判進入目錄協議期滿4年的品種,觸發降價機制,降價機制時降幅減半,滿8年的品種自動納入醫保目錄,常規部分管理。
所以經過6輪的調整,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國國情,覆蓋全部治療領域的新藥的價格體系,進口藥基本上也給出了全球的最低價,通過談判降價和醫保的報銷,累計為患者可以減負超過6,000億元。
第三是在堅持保基本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創新要發展,建立了覆蓋、申報、評審、測算、談判等完整的準入流程的創新藥的機制,支持創新藥優先進醫保。
在準入環節符合條件的創新,要100%都通過了形式審查。在評審測算環節,我們將藥品的創新性作為一個重要的維度和指標,提升創新藥的競爭的優勢,在續約階段允許創新藥就價格的降幅申請重新談判,經專家測算后也可有望縮小降幅。
第四個方面是建立了談判藥品配備和支付的雙通道機制,大幅提升患者用藥可及性,那么也是針對談判藥品進得了醫保進不了醫院這樣的一個難題,國家醫保局也聯合國家衛健委印發文件,將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的體系,與醫療機構實行相同的報銷政策,解決了談判藥品臨床使用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同時也大幅提升了談判藥品,特別是新準入的談判藥品的可及性。
截止到2023年10月底,我們2022年版的藥品目錄協議期內的談判藥品已經在全國23.92萬家定點醫療機構配備,其中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分別達到了6.67萬家和17.25萬家。
Q:醫保藥品目錄在調整的過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藥企的創新?
A: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在堅持保基本的前提下,通過及時將創新藥品以合理的價格納入醫保目錄,并支持加快臨床應用等方式,大力支持創新藥的發展。
截止到今年的10月底,協議期內的談判藥品醫保基金累計支出已經達到了2,447億元,帶動相關藥品實現銷售3,540億元。
在支持創新方面,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個是我們建立了適應新藥準入的醫保目錄的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每年一調的動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調整周期從原來最長8年縮短到1年,將目錄準入方式由專家遴選制改成企業申報制,申報范圍主要聚焦近5年內新上市的藥品,5年內新上市的藥品在當年目錄新增藥品中的占比,從2019年的32%,就是不到1/3提高到今年2023年的97.6%,就是絕大多數藥品都是5年內新上市的這些新藥。
在今年2023年57個品種實現了當年獲批,當年納入目錄。新藥從獲批上市到進入目錄的時間,從原來的5年多縮短到現在的1年多,80%的新藥能夠在上市之后的兩年內進入醫保藥品目錄。
第二,我們對創新藥納入醫保目錄給予了很多的政策傾斜,我們建立了覆蓋申報、評審、測算談判等全流程的創新藥的一個支持機制。
2023年25個創新藥,我們這里說的創新藥主要是按照現行的藥品的注冊管理辦法,一類化學藥,一類治療用生物制品,一類和三類的中成藥,我們認為它叫創新藥,我們這界定有25個創新藥參加了目錄的談判,談成有23個,成功率高達92%,與整體水平相比成功率高7.4個百分點,平均降幅要低4.4個百分點。
通過談判,創新藥的價格更加合理,患者的可負擔性大為提高,多數出現了銷售量和銷售金額雙雙大幅攀升的情況。
第三,我們完善了支持創新藥發展的談判和續約的規則。一個是在價格談判階段,我們秉承循證的原則,借助衛生技術評估的理念和技術,從安全性、有效性、創新性、公平性等多個維度綜合研判藥品的價值,根據患者的臨床獲益,市場競爭情況等,合理確定談判的底價,實現了一個價值購買。二是在納入目錄后的續約階段,我們進一步優化了規則,適當控制續約以及新增適應癥降價的藥品的數量和降幅,給予新藥企業一個穩定的預期。
按照剛才陳文教授介紹了我們今年調整后的續約規則,在今年的100個續約藥品中,70%的藥品以原價續約31個,因為銷售額超出預期的品種它需要降價,但是平均降幅也僅為6.7%。同時這100個續約藥品中有18個藥品增加了新的適應癥,僅有1個觸發了降價機制,其他的都沒有觸發降價機制,就原價能夠增加適應癥。
三是為了支持部分藥品海外上市,就是我們說的俗稱的叫出海,我們也借鑒國際的做法,按照企業自愿的原則,對部分藥品實行了談判,價格保密。
國家醫保局不主動公開這些藥品的是談判價格,在今年的藥品目錄中有230個談判藥品實行了價格保密,隨著更多的新藥進入目錄,推動了我國臨床用藥的結構的優化升級,創新藥品迅速實現了對舊有藥品的替代。
有關數據顯示,從15年到22年,全國臨床用藥金額排名前20位的藥品中80%發生了變化,治療性的新藥替代了原有的一些療效不夠確切,價格還比較虛高的藥品,廣大參保人用上了效果更好,質量更優,價格更為適宜的藥品生命和健康權益得到了更好的呵護。
Q:請問今年目錄內藥品支付范圍的調整有哪些考慮?
A:為了進一步規范醫保用藥的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醫保目錄內的部分藥品規定了醫保的支付范圍。這個支付范圍的調整,事關臨床用藥的合理性和基金安全,應當穩妥的推進。今年在確定調整醫保藥品支付范圍上,我們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第一,對于新準入目錄和今年續約的藥品,原則上,醫保的支付范圍根據企業申報的情況來確定。基本上跟現有說明書的適應癥保持了一致。
第二,對于目錄內原有的品種,按照“保障基本、科學合理、減少限制、同類平衡、逐步推進”的總體思路,綜合考慮各地的臨床實際情況、臨床需求、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我們制定了一個分批調整規范的工作方案。在今年的工作中,已經按照計劃調整了部分藥品的支付范圍。
第三,對原有目錄中確有個別表述不夠合理的藥品支付范圍,我們做了修訂,使之更加準確,符合藥品說明書以及臨床實際的情況。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臨床用藥的情況、醫保基金的支付能力、醫保的管理能力,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案,穩步推進目錄內藥品醫保支付范圍的調整工作。在保證基金安全,促進藥物合理使用的前提之下,分批分布的去調整我們的醫保藥品支付范圍,將更多的用藥選擇權交還給臨床,交還給醫務人員。
Q: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A:新版藥品目錄將于明年,也就是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我們將印發新版藥品目錄,將指導各省的醫保經辦機構,根據明年(元月一號)實施的時間目標,做好整個安排,一是要倒排時間表,二是要制定路線圖,要來督促各定點醫藥機構,盡快配備相關的藥品,做好了掛網工作和信息系統的改造,讓新版目錄,惠民利民的政策能夠盡早的落地,讓參保群眾能夠盡早的享受到新版目錄增加的新藥和好藥。
Q:關于今年醫保目錄內藥品中國談藥的落地,國家局具體有什么部署?
A: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將于明年的1月1日起正式落地實施,為了盡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我們也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來推動目錄的落地落實。
第一,我們要落實談判藥品的直接掛網、信息系統調整等措施,確保談判藥品按照協議如期的去調整它的價格,并且實現掛網,做好目錄落地的基礎的準備工作。
第二,我們要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加強聯動,根據各個醫療機構臨床治療的需求,專業水平的特長,及時的將目錄新增的藥品納入配備的名單,提升用藥保障的水平。
第三,我們要指導各地完善雙通道等管理政策,通過定點零售藥店的這些渠道,進一步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
第四,我們還要繼續強化目錄準入之后的管理,加強對目錄內藥品,特別是談判藥品的使用、支付這些情況的監測和數據的監測和監控,對落地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我們做到及時發現,有針對性的進行處理和解決。
第五,我們還會繼續組織談判藥品的相關企業,定期報送藥品配備機構的名單,并且我們會在國家醫保局的微信公眾號和官方APP開通一個查詢的渠道,方便廣大的醫生和患者及時查詢購買到這些談判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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