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 09:13:17來源:中國藥審瀏覽量:231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于發布 《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的通告
(2023年第44號)
“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研發是指基于患者角度開展的藥物開發、設計、實施和決策的過程,旨在高效研發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臨床價值的藥物,是當前各國藥品監管機構積極探索的領域。為推動“以患者為中心”理念在藥物研發的實踐應用,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試行)》(見附件1—3)。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3.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附件:
1.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臨床試驗實施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3.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獲益-風險評估技術指導原則(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