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16:42:31來源:醫藥魔方Pro瀏覽量:474
作者:白露
中國新藥的臨床開發和監管審查隨著過去10年的監管制度改革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改革旨在鼓勵創新藥物的開發,特別是針對罕見、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以確保患者能及時獲得治療。
為了評估改進效果,北京大學臨床藥理研究所所長崔一民博士與NMPA藥品審評中心副主任王濤及相關研究人員合作,分析了2010年至2020年間中國批準的創新藥物的IND和NDA申請數據,相關結果于5月5日發表在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上。
首次IND申請數量急劇增加
從2010年到2020年,共1636種創新藥首次提交IND申請,平均年增長率為32%(圖1)。其中,1410種藥物(86%)來自689家國內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與2016年相比,2017年創新藥的首次IND申請數量增加了78%,其中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制品分別增加了60%和159%。
圖1 | 創新藥IND申請年度數量。根據藥物類型,這些藥物被分為3大類。(來源: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
在完成的1466項首次IND審查中,1404項(96%)獲得批準。被拒絕的原因主要包括:申請后缺乏研究信息導致的溝通不暢、藥物臨床獲益風險比不合理、違反臨床診斷基本原則等。
創新藥的首次IND申請和獲批數量顯著增加,其中首次獲批IND的創新藥數量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長。這與2015年7月中國監管改革措施的出臺時間一致,表明有效緩解了申請積壓,鼓勵了藥物創新。
創新藥物的NDA獲批數量少,但正在增長
2010年至2020年有101種創新藥遞交了NDA申請,其中58種創新藥獲得批準。近年來,遞交和獲批的NDA數量總體上仍保持增長態勢(圖2),尤其自2015年7月以來,已有42種(72%)創新藥獲得了批準。
圖2 | 創新藥物的NDA申請年度數量。(來源: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
在完成的66項首次NDA審查中,58項(88%)獲得批準。不批準的主要原因是藥物或臨床研究設計的重大缺陷、不同開發階段使用的研究樣本不一致,以及檢查期間發現的臨床試驗數據不真實。
在已獲批的58種創新藥中,37種是中國NMPA批準的新分子實體(NME),21種是已在國外批準或銷售的藥物,包括傳統疫苗、血液制品、細胞因子等。14種(24%)是孤兒藥,其中13種符合美國FDA孤兒藥標準。此外,40種創新藥(69%)獲得優先審評,其中35種(88%)在2015年7月后獲得批準。這些數據表明,監管改革措施,如2015年8月推出的優先審評,鼓勵了藥企的創新。
腫瘤是創新藥的主要領域,大多數處于早期開發階段
首次IND申請獲批創新藥的主要治療領域為腫瘤(864個, 62%)、感染(166個, 12%)、內分泌疾病(72個, 5%)和心血管疾病(60個, 4%)。2016年,首次IND申請獲批的腫瘤藥物數量顯著增加,增長率為133%(圖3)。
圖3 | 2010–2020年中國創新藥不同治療領域的趨勢。治療領域根據產品的首次獲批適應癥分類。(來源: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
在首次IND申請獲批的創新藥中,705個(50%)至少達到了I期研究階段,而286個(20%)和108個(8%)藥物分別達到了II期和III期研究階段。不過,大多數抗癌藥(57%)尚未完成I期研究(圖4a)。
圖4 | 創新藥的開發概況。a)主要治療領域;b)藥物靶點。藥物可以針對單個靶點,也可以針對多個靶點。(來源: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
中國主要處于快速跟進和逐步創新階段,目前只有3種NDA獲批的創新藥物是first-in-class,它們是:本維莫德、甘露特鈉和羅沙司他。靶向EGFR、PDL1和HER2的藥物有40多種(圖4b),其中靶向EGFR的獲批藥物(4個)和臨床試驗階段的藥物(64個)最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藥物集中在相同靶點和適應癥將會降低新藥創新的效率。
IND和NDA的批準效率加快,但臨床試驗的速度未提高
如圖5所示,改革后(2015年7月–2020年12月)的IND批準時間比改革前(2010年1月–2015年6月)縮短414天(分別為87天和501天)。同樣地,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后藥物的NDA批準時間縮短了441天(分別為924天和483天)。
圖5 | 2010-2020年創新藥批準的時間長度。(來源: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
2018年7月,NMPA將藥物臨床試驗的批準程序調整為默示許可證制度。就整個臨床試驗階段的時間長度而言,這兩個流程的差異并不顯著(分別為2572天和2688天),而在改革后,IND批準到第一個受試者參加臨床試驗的時間比改革前多59天(分別為328天和269天)(圖5)。
提高臨床試驗效率是中國鼓勵創新的重要改革方向。然而,這受到多個因素的影響,如倫理審查效率、研究人員的經驗和臨床試驗資源。此外,具有相同靶點和適應癥的藥物目前集中在同一臨床試驗階段,加劇了對臨床試驗效率的影響。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對國家臨床試驗能力進行戰略性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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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中國的監管改革促進了國內醫療創新。獲批IND和NDA數量以及這些批準所需的時間趨勢表明,改革的影響總體上是有益的。然而,具有相同靶點產品的重復和低效臨床試驗過程將影響真正有意義的創新藥物從IND到NDA批準的進展。
參考資料:
Xian Su, et al. Trends in innovative drug development in China. Nature.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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